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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色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
2024-08-27


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,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,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,促进廉政建设。结合我局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政府采购的范围

市财政局核定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,在市场购置的各类设备及服务项目,列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。

(一)设备采购

1.救援队装备(服装、个人装备、办公装备、救援装备、特殊装备等);

2.复印机、电传机、打印机、音响、照相机及镜头;

3.其他设备及办公耗材等。

(二)零星工程采购。

(三)服务采购

二、政府采购管理

1.由会办公室负责管理本单位日常采购业务。主要职责:制定有关政府采购政策、管理制度和办法;指导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;负责对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;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行政事务。

2.财务人员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会计核算。

三、政府采购程序

1.各职能部门填报政府采购业务申请表向会办公室提出政府采购申请;

2.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申请确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;

3.由办公室人员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;

4.办公室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设备、服务及工程进行验收报市财政局;

5.财务人员根据办理好的政府采购手续支付款项、进行会计核算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采购实体每年随年度决算上报,组织有关人员每年要对政府采购执行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
2.对应实行而未按本办法执行政府采购的采购实体,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。

3.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,由办公室、主管部门、采购实体、招标机构等协商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