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能力建设, 4月23-26日,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宣传贯彻暨2024年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在桂林举行,全区红十字会、器官获取组织以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等约90人参加培训。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处长王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。开班仪式由广西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黄吉宁主持。
培训班现场
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指出,新《条例》的修订和颁布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事业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高度重视。在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捐献管理中心的指导下,在各级红十字会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全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,器官捐献数量在全国排在前列。截止4月20日,全区累计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超17万多人,全区累计实现遗体和人体器官(组织)捐献4356例,其中器官捐献3711例,遗体捐献493具,眼角膜捐献4300多片,捐献器官1.1万多个,使上万名患者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,推动形成了崇尚科学、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。他要求,各级红十字会要以学习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为契机,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法治意识,切实增强做好器官捐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;要不断解放思想,坚持问题导向,提高依法履职能力,切实推动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再上新台阶,以优异的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20周年献礼!
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讲话
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处长王盛指出,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红十字会通力合作下,在各有关部门支持下,全体相关部门努力下,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。他要求,全区人体器官获取机构和医疗机构要提高站位,强化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;要认真落实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相关质控指标要求,不断提升器官获取和移植质量;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要加强交流协作,使全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工作均衡发展;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相关人员,要坚持底线,遵纪守法,按照《条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认真履职。
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处长
王盛讲话
培训班邀请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、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作《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永葆队伍先纯洁——迎“七一”建党节》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辅导;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侯峰忠作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解读;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捐献部副部长陈牧德·奕贞作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捐献见证工作规范(草案)简要介绍 》专题授课、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信息部副部长周志强作《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相关工作介绍》;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金融学院党组书记、院长,国家政务礼仪培训师、教育部高级礼仪培训师吴兴兴作《以文化人 立己达人—关于有效沟通和礼仪规范的思考与实践》专题授课,北京盈科(南宁)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韦霄云作《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的法律风险》专题授课;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教授、中国公职人员心理健康协会理事、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理事苏曼丽副教授作《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》专题授课;广西互联网舆情中心综合治理科科长罗佳妮作《舆情研判应对及举报辟谣在舆情处置工作中的作用》专题授课。
培训班还开展红十字运动知识普及、“5·8人道公益日”广西生命接力基金众筹动员推介、广西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问卷调查以及培训考核等。
来源:志愿世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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