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人道救助类别
(一)灾害应急救助
适用对象:辖区遭受洪涝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干旱、火灾等自然灾害,以及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,房屋受损、财产损毁、人员受伤,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。 救助形式:应急生活物资(粮油、棉被、帐篷、急救包)、临时生活救助金、灾后过渡帮扶。
(二)重大疾病专项救助(核心项目)
1. 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(全国统一)
· 小天使基金(0–18 岁白血病儿童):常规救助 3 万元;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追加 2 万元
· 天使阳光基金(0–14 岁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):0.5 万 —3 万元分档资助
1. 广西区级专项项目
· 重型地中海贫血儿童救助(0–14 岁移植手术):最高 3 万元一次性救助
· 光明行动(16 岁以下困难眼病患儿手术):最高 5000 元
1. 地方一般性大病人道救助 适用:罹患癌症、尿毒症、脑梗、罕见病等,医保报销后自费负担重,因病致困低收入家庭。
(三)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救助
适用:火灾、交通事故、溺水、意外重伤 / 死亡,无第三方足额赔偿,家庭刚性支出巨大、生活困难群众。
(四)捐献者人道关怀救助(生命接力基金)
面向无偿献血者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、人体器官 / 角膜捐献困难家庭
1. 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慰问金:2000 元
2. 捐献者家庭突发困难救助:最高 5000 元
3. 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:10000 元 / 户;单纯角膜捐献困难家庭:5000 元 / 户
(五)常态化节日慰问救助(博爱送万家)
元旦、春节开展,面向低保、特困、脱贫监测户、大病家庭、受灾家庭、困难志愿者、捐献者家庭,以慰问物资为主。
(六)定向人道救助
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定向捐赠,按照捐赠协议指定对象开展救助;严格遵循捐赠人意愿。
二、救助标准(分为【全国统一专项标准】+【广西地方常规救助参考标准】)
⚠️常规救助实行一次性救助原则,同一年度同一家庭原则上不重复救助;一事一议仅限极端特殊困难案例,上会研究审批
1. 国家级大病儿童项目(固定标准)
1. 小天使基金:白血病患儿 3 万元;移植成功追加 2 万元
2. 天使阳光基金:0.5 万、1 万、1.5 万、2 万、3 万元分档(依据自付医疗费)
2. 广西区级专项
1. 重型地贫移植患儿:自费>3 万,救助 3 万元;不足 3 万按实际自付金额资助
2. 光明行动眼病儿童:上限 5000 元
3. 广西地方一般性人道救助(百色市县普遍执行参考口径)
1. 常规大病临时救助:1000—3000 元(自治区红会统筹资金基准标准 3000 元 / 人)
2. 意外伤害(重伤):1000–3000 元;意外死亡困难家庭:2000–5000 元
3. 灾害临时生活救助:单人家庭 500–1500 元;多人口家庭最高 3000 元,同步配发救灾物资
4. 博爱送万家慰问:每户物资价值 300–800 元(粮油、棉被、生活用品)
5. 捐献者人道关怀(生命接力基金固定标准)
o 造血干细胞捐献慰问金:2000 元
o 器官捐献困难家庭:10000 元
o 角膜捐献困难家庭:5000 元
重要备注:所有救助优先叠加医保、民政临时救助、大病保险;红十字救助属于补充性人道帮扶,不替代政府基本民生保障。
三、人道救助完整工作流程(属地管理原则)
第一步:申请受理
1. 申请渠道 申请人(本人 / 直系亲属)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村(社区)红十字服务站、乡镇红十字工作站提交申请;也可直接到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现场申请。 专项大病儿童项目可通过「红救助」小程序线上申报。
2. 必备基础材料清单 ① 《红十字人道救助申请表》 ② 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 ③ 困难佐证(低保证、监测户证明、村社区困难证明) ④ 因病救助: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、医保结算单、病案首页(加盖医院公章) ⑤ 灾害 / 意外:灾情证明、事故证明、财产损失清单 ⑥ 本人一类银行卡信息
第二步:基层初审、入户核查、公示(村 / 社区、乡镇)
1. 村(社区)3 个工作日内入户走访核实困难真实性;
2. 辖区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日(保护隐私,隐去敏感信息);
3. 公示无异议,签署初审意见,上报乡镇红十字工作站复核。
第三步: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审批
1. 业务股室材料复审;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正;不符合条件书面说明理由退回。
2. 按需入户抽查核实(大额救助、疑难家庭必核查)
3. 分级审批
· 小额救助(5000 元以内):分管领导审批
· 大额救助(5000 元以上、一事一议案例):党组会 / 办公会集体研究
1. 审批后对外公示 5 个工作日
应急灾害紧急救助:启动绿色通道,简化公示流程,先行救助,事后补齐手续。
第四步:款物发放
1. 救助资金:对公转账直达申请人银行卡,禁止现金发放;
2. 物资救助:完善物资领取签字、影像留存;
3. 定向捐赠救助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执行,及时向捐赠人反馈救助落实情况。
第五步:档案归档与回访
1. 全套申请材料、审批表、公示截图、转账凭证、现场照片整理存档;
2. 重点救助对象择期电话或实地回访;
3. 救助数据台账定期汇总上报上级红十字会。
四、不予救助常见情形
1. 有稳定高收入、拥有商品房、经营性车辆,不属于困难家庭;
2. 第三方责任事故,已获得足额赔偿;
3. 酗酒、赌博、违法犯罪导致困难;
4. 材料虚假、隐瞒家庭收入、财产情况;
5. 已在同一年度获得红十字同类人道救助(特殊专项项目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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